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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公布北京、上海等地在列

栏目:财经    发布时间:2023-01-17 13:33   阅读量:11941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发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商务部等部门指出,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与相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分别实施

试点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实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一批重点产业,努力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引领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和融合发展

试点地区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向商务部报送完善后的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报送工作台账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成功经验,典型案例,主要问题及建议。

商务部等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并根据相关推广情况适时调整试点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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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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